太极股份(00236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68 证券简称:太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通知,中电太极于2025年11月8日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签署了《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一》),中电太极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19,156,668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38%,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1元;电科投资于2025年11月8日与中电金投签署了《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电科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9,775,635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5%,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1元。 2.本次转让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8.7572%(其中:中电太极持有公司股份为29.9461%,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568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为7.2426%)。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电科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4.1149%(其中:中电太极持有公司股份为26.872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为7.242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电太极及其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通知,中电太极于2025年11月8日与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签署了《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一》),中电太极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19,156,668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738%,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1元;电科投资于2025年11月8日与中电金投签署了《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电科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9,775,635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5%,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41元。转让方中电太极、电科投资与受让方中电金投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中国电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8.7572%(其中:中电太极持有公司股份为29.9461%,电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为1.5685%,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为7.2426%)。本次转让完成后,中国电科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34.1149%(其中:中电太极持有公司股份为26.872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持有公司股份为7.2426%),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旨在深化央企战略合作,发挥产业协同作用,实现产业生态圈融合共生,打造行业数智化的中国方案,更好服务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三)本次协议转让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2.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意见。 二、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中电太极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中电太极、电科投资与受让方中电金投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协议一》的主要条款 1.拟转让股份标的 中电太极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19,156,6683.0738% 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41元。 2.付款安排 中电金投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中电金投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款项,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3 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款项,为转让价款总额的70%。 3.过户时间安排 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受让方支付第二期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相应标的股份。 4. 生效条件 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双方按其章程及制度规定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转让方转让标的股份。 (4)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公告。 (5)本次交易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批文件。 (6)本次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二)《转让协议二》的主要条款 1.拟转让股份标的 电科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电金投转让持有的公司9,775,635股无限售流通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85%。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的每股价格为人民币8.41元。 2.付款安排 中电金投需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全部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中电金投于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款项,为转让价款总额的30%;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款项,为转让价款总额的70%。 3.过户时间安排 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受让方支付第二期款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相应标的股份。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成立。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双方按其章程及制度规定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 (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转让方转让标的股份。 (4)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信息披露公告。 (5)本次交易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批文件。 (6)本次交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三)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出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中电金投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安排。中电金投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能否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或确认,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确认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3.承诺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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