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001266):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5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根据《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同意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化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银行保函暨索赔权转让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同意民乐县卓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乐卓航”)将其与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让给受益人;并同意如因宏英新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证、约定、责任或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向宏英新能源索赔。董事会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且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保函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对外担保暨索赔权转让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11月26日(星期三)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