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宏英智能(001266):对外担保暨索赔权转让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暨索赔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为民乐县卓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乐卓航”),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中海海洋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与民乐卓航于2025年8月27日签署了《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 HYXNY-MLZH-2025001)。在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中,宏英新能源主要负责储能电站方案设计及设备选型、设备供应与集成、软件系统开发与调试、项目工程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民乐卓航与受益人签订了《买卖合同》(编号: 2025-LX0000007670-001-001-M01)及《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编号:2025-LX0000007670-001-001-M01-01)(以下统称“买卖合同”),宏英新能源为买卖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方。 基于宏英新能源作为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以及买卖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方,宏英新能源、民乐卓航与受益人签署《三方协议》(编号:2025-LX0000007670-001-001-BC01),约定由宏英新能源基于买卖合同分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7,200,000.00元。同时,《三方协议》约定,宏英新能源拟同意民乐卓航将其与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XNY-MLZH-2025001)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让给受益人。如因宏英新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证、约定、责任或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向宏英新能源索赔。同时,民乐卓航依据买卖合同对受益人的索赔权亦转让给宏英新能源。目前,该《三方协议》尚未生效,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保函开具等事项后生效。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银行保函暨索赔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宏英新能源为民乐卓航向受益人开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77,200,000.00元的银行保函,具体以实际开具的保函约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保函开具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保函等相关事宜。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民乐县卓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22MACF9QXQ58 3、法定代表人:石艾灵 4、成立时间:2023年4月20日 6、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工业园区创客公寓2号楼201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8、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10、其他说明 民乐卓航与公司及宏英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民乐卓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四、保函主要内容 宏英新能源分批为民乐卓航向指定受益人提供金额277,200,000.00元的银行保函,具体以保函约定为准。 目前尚未开具具体的保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办理具体保函开具业务。具体保函金额、保函期限以及开具时间以实际提供的保函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同意民乐卓航将其与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350MW/7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PC总承包合同》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让给受益人;并同意如因宏英新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证、约定、责任或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向宏英新能源索赔。董事会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且有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保函等相关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额度为49,480.85万元(含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84%。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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