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佛塑科技:佛塑科技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
 2024年1月10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塑科技东方电工膜分公司投资建设高精度超薄电容膜三水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东方电工膜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在佛山市三水区投资19,570.19万元建设超薄电容膜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电容膜项目),进一步扩大电容膜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和强化公司在电容膜的市场地位。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电容膜项目厂房建设工程、生产线以及相关设备采购。 为进一步加强超薄电容器薄膜新产品开发能力,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与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公司拟与广东省广新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研究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将购置电容膜项目的部分设备,与东方电工膜分公司共同开展超薄耐高温电容膜产品研发、生产及运营,降低电容膜新产品研发风险和项目投资风险,推动公司高端电容膜业务发展。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7,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5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广新研究院出资3,0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广新研究院受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控制,公司董事熊勇担任广新研究院董事、总经理。广新研究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投资的审批程序 2025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经全体独立董事、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非关联委员(关联委员唐强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