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长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即2023年1月31日)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出售,未实施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5,380,600股(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 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成交的最高价为11.53元/股、最低价为11.40元/股,成交均价为11.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9,6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6,58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出售回购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2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在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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