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汉芯城(30156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云汉芯城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汉芯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1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7.902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7.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953.37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801.3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152.0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9月 2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361Z004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股东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要求,具体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的监管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丘永强 曾弘霖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