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电子(000823):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1:11:30 中财网
原标题:超声电子:超声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7026 债券简称:超声转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25年 10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
认;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
主持,应有 9名董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见
公告编号2025-045《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原第三章第九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包括: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
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原第十条及之后的各条序号和各条内容中所列序号顺应调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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