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00251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5-63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办公需求,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6年-2027年租赁公司关联方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所拥有的房产,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邓冠杰先生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32%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72%的股份,邓颖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52%的股份,邓冠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9%的股份,邓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三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0.9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邓颖忠先生、邓冠彪先生和邓冠杰先生分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并且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属于正常商业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关联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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