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30007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8:11:42 中财网
原标题:华平股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5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异议情况:公司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届满,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05年1月11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5020号同心大厦21层2101
(5)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1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8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40,411.2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8.4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828.7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4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教育、建筑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43.00万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475.40万元;2024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度年末数:3,506.42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万元
(3)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鹏盛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海强,2014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2021年开始在鹏盛执业。近三年签署或(2)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7月开始在鹏盛执业,近三年参与审计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6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11月开始在鹏盛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3份以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自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海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因审计中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3年1月5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3、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7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及办理服务协议签约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任期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积极的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鹏盛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对鹏盛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及专业判断,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聘任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鹏盛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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