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小蓉,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建春,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审计,2021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凯,合伙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除高凯先生受到1次行政处罚,其他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高凯先生收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黄小蓉、签字会计师朱建春,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 10 26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立信中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及审查,认为立信中联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允性与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订相关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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