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68808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7:46:22 中财网
原标题:映翰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11月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议案一: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5议案二: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30分钟内进入会场、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提问。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的,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的次数不超过2次,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记名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推举一名首席代理人,由该首席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本会工作人员将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4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3号楼5层501室会议室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5年11月4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李红雨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俞映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关于提名朱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5《关于提名李居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0《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朱朝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鞠伟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姚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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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李明先生、李红雨女士、俞映君女士、朱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提名李居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上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1、李明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硕士研究生。1992年9月至1994年4月,历任成都利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技术部主管;1994年5月至1999年12月,历任美国莫迪康公司北京办事处销售工程师、技术支持经理、自动化客户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LEC事业部总经理、中国自动化中心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9年8月,任施耐德电气风险投资(中国)投资合伙人;2020年8月至今,任PekeyVenturesInc.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映翰通北方公司总裁;200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InHandNetworks,Inc.总裁、InHandNetworksSingaporePTE.LTD.董事、宜所智能董事。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83,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李红雨女士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红雨女士,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1995年9月,任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职员;1997年9月至1999年12月,任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市场部经理;2001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经理,兼任嘉兴映翰通董事长、大连碧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智能电气经理。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李红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9,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李明先生为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红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俞映君女士,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5年10月,任舜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任北京凯谱视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任北京韩美智恒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兼任嘉兴映翰通董事。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俞映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映君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朱宇明先生,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本科学历。2006年5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德信智能手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总监,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兼任英博正能经理。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朱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8,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宇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居昌先生,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学历。2011年2月至2025年5月,历任公司硬件研发主管、硬件研发经理。现任公司硬件研发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李居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居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议案二:
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朝晖女士、鞠伟宏先生、姚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朱朝晖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朝晖女士、鞠伟宏先生、姚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朝晖女士、鞠伟宏先生、姚武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附件
1、朱朝晖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1991年8月至1993年9月,任宁波市栎社乡初级中学教师;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为研究生在读;1996年8月至2004年5月,任杭州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4年5月至2013年5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教授、教授;2013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会学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0年10月至今,任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朱朝晖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朝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鞠伟宏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1993年至2000年,任瑞典AtlasCopco公司中国公司市场销售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德国Wuerth公司上海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07年,任德国HARTING公司中国公司工业部商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德国Xella集团中国管理公司总裁;2010年至2017年,任德国CWS-boco集团中国公司总经理;2017年至2019年,任上海联创永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2019年至2021年,任安晋人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上海百理溪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5年9月,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鞠伟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鞠伟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姚武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90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合肥智能机械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0年9月至1993年3月,在北京工业大学电子工程学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3月至1995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网络部工程师;1995年4月至1997年3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软件事业部副总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3月,任联想科技公司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联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4年12月,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神州数码网络公司总经理;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神州数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神州数码智慧城市业务群副总裁、兼神州数码八达通信息系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任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2020年7月至2024年10月,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创供应链业务发展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会议材料披露日,姚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姚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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