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300204):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10月26日 21:36:07 中财网

原标题:舒泰神: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舒泰神 股票代码:300204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taidson (Beijing) BioPharmaceuticals Co., Ltd.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 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审核和实施过程中,若因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的要求需对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将按监管政策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含本数),即公司发行股份数上限为 143,331,766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上述范围内,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及回购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125,3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创新药物研发项目91,300.0088,3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7,000.0037,000.00
合计128,300.00125,3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 2025年 9月 9日发布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中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公司 2025年 9月 9日发布的《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投项目不达预期的风险
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公司在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具备较好的基础,但本次募投项目为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各创新药品种均为具有高度创新性的生物药,其开展临床试验的范围可能随试验进程、中期试验结果及监管部门的审批反馈而调整,包括限制或扩大药物进行后续临床试验的目标人群范围,以及减少或增设不同对照组以确定药物的最佳目标人群等;募投项目候选药物开展临床试验的进度也可能受到病人招募速度、临床机构资源的有限性等因素影响。同时,项目的研发进度也受到监管部门审核与反馈速度影响。上述因素将可能延缓药物研发进度,使得整体项目执行进度不及预期。

本次创新药物研发项目,在后续临床试验推进过程中,随着招募病人数量的不断增多及临床试验设计的复杂度提升,相关产品存在临床研发失败或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即使上述产品顺利获批生产,本次创新药物研发项目的品种在市场前景方面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本次创新药物研发项目中部分品种计划用于罕见病的治疗,未来市场前景预计将受到国家罕见病相关政策、以及患者对于罕见病用药的支付路径等因素的影响。此外,由于创新药研发周期较长,待药物获批生产时药品的细分市场竞争情况和相关政策可能已发生变化,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公司募投产品销售不达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在研产品较多,在研项目成功商业化需实现若干里程碑,公司无法保证所有在研产品均可研发成功,在研产品推进至商业化阶段存在失败或延误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有多个 I类创新生物药的多项适应症在临床试验阶段持续推进,在研产品能否取得成功取决于公司能否实现若干里程碑,包括但不限于:
(1)发现、评估、获取及/或研发新的在研产品;
(2)取得 IND批准或类似监管批准,成功注册并开展临床试验;
(3)各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终点等安全性和有效性指标,成功完成 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
(4)取得在研药品的 NDA/BLA批准或类似监管批准和药品上市许可; (5)发展可持续和可扩展的生产工艺;
(6)推出并商业化已取得监管批准和药品上市许可的在研药品,药品获得市场认可,取得一定水平的商业化收入。

影响上述里程碑实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资金支持、技术先进性、政策变动等,公司及所在行业尚处于发展阶段,任何因素均具有不确定性,假若公司未能按计划时限达成上述一项或多项里程碑,则可能推迟公司能够获取在研药品批准及/或商业化的时间,也可能导致相应业务商业化失败或发生延误。因此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新药上市销售的风险
公司新药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等过程才能实现药品的良好销售。

若公司研发的新药上市后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或开发的新药未被市场接受,即使发行人的在研药品取得监管部门的上市批准,该等拟推向市场的产品仍有可能无法取得医生、患者、其他客户和医疗界其他人士的足够认可,医生、患者可能更倾向于选择其他产品。因此,公司在研药品获批上市后亦可能无法达到销售预期,进而可能给公司收回新药研发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即使公司未来药品研发成功并进入商业化销售且获得市场认可,然而如有较公司产品在药效、价格、质量等方面更为市场所接受的产品获批上市,则公司产品的销售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四)InflaRx向第三方许可 IFX-1相关权益的风险
InflaRx拥有 IFX-1细胞株及相关专利的所有权,发行人利用 InflaRx的知识产权来研究和开发 BDB-001注射液,InflaRx在 BDB-1的开发、制造和商业化所需的范围内,向发行人授予 InflaRx知识产权下的独占、不可转让的使用权,仅限于中国境内,双方合作开发成果相关的知识产权仍属于 InflaRx。BDB-001产品系由发行人在 IFX-1细胞株的基础上开发,发行人拥有 BDB-001境内的全部权益,自主申请该药品的临床试验批件和上市申请,自主实施上市后的商业化工作。

截至目前,BDB-001研发项目进展良好,InflaRx与发行人合作关系稳定,双方一直遵守相关协议的约定,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InflaRx也并未向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许可 IFX-1相关权益。

若 InflaRx违反协议约定,向第三方许可其在中国境内使用 IFX-1及其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产品研发与商业化的权益;或若 InflaRx出售 IFX-1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给第三方,该第三方未能继续承担协议约定的 InflaRx的相关责任,将会对发行人 BDB-001注射液的后续研发与上市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 2025年 1-6月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31.1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334.84%,出现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情况。若已上市主要产品受集采政策负面影响继续加深,已获批新产品未来销售情况不及预期,重点在研产品进展不顺利或上市销售后未达到良好的商业化预期,未能给公司带来新的收入增长,公司可能存在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9,700.81万元、-39,889.28万元、-14,773.13万元和-2,923.51万元,均处于亏损状态。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舒泰清未能入选第十批国家集采,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该产品收入将低于既往水平。同时,目前公司主要研发管线稳步推进,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一定规模研发投入,而公司在研药物仍处于临床阶段,尚未商业化实现收入并产生规模化利润。因此,公司存在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

(七)行业政策影响及舒泰清收入持续下滑的风险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我国医药产业政策和监管体系也日趋完善,我国已陆续开展多批国家和省级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随着省级集采政策在全国各地逐步推行实施,报告期内公司舒泰清产品收入分别为36,467.42万元、19,517.92万元、17,918.19万元和 4,169.01万元,降幅明显。2024年 12月,在第十批国家集中采购中,因无参比制剂产品无法开展一致性评价,公司舒泰清产品未能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导致 2025年 1-6月舒泰清产品销售收入同比进一步下降 57.88%。

上述政策已经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舒泰清产品收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若舒泰清产品持续无法进入国家集中采购或公司针对舒泰清零售市场的开拓不及预期等,则可能导致公司持续面临舒泰清收入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新增关联交易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将新增向昭衍新药及昭衍生物委托进行药物研发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 28,660.0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包含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重为 32.46%。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延续了公司一贯的研发模式,与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一致,但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内部控制有效性、公司治理规范性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可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4
目 录 ........................................................................................................................... 9
释 义 .........................................................................................................................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一、公司基本信息.............................................................................................. 16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7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0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5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1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52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5 八、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66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年报问询情况.............................................................. 69 第二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7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1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73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73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76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7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7
七、本次发行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77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 7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 80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8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8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88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 92
五、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92
六、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92
七、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96 八、前次募集资金运用调查.............................................................................. 97
九、超过五年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9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10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0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0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0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10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4
一、业务和经营风险........................................................................................ 104
二、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110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111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13 二、发行人及审计委员会声明........................................................................ 11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19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0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121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123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24
八、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2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释义  
公司/舒泰神/发行 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国金证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舒泰神有限舒泰神(北京)药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控股股东、熠昭科 技、昭衍药物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昭衍(北京)药物科技 有限公司、昭衍(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熠昭(北京)投资有限 公司
香塘集团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舒泰神四川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舒泰神药业四川舒泰神药业有限公司
舒泰神医药北京舒泰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德丰瑞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三诺佳邑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诺维康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彩晔健康北京彩晔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贝捷泰江苏贝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舒泰神(加州)舒泰神(加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taidson BioPharma Inc.”
舒泰神(香港)STAIDSON HONG KONG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IntellimmuIntellimmu Biopharma Inc.
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昭衍生物北京昭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报 告期2022年、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1-6月
A股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报告、本募集说 明书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公司章程、《公司 章程》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 则》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 则》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舒泰清公司开发的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V)
苏肽生公司开发的注射用鼠神经生长因子
舒斯通公司开发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散,用于治疗儿童便秘
舒亦清公司开发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口服溶液,用于治疗成 人便秘
舒常轻公司开发的复方聚乙二醇(3350)电解质维 C散,用于肠道清 洁
NMPA、国家药监 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CDE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承担药品注册技术审评及相 关法规制定工作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DB-001公司开发的抗人 C5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InflaRxInflaRx GmbH,一家生物制药公司,专注于应用其专有的抗 C5a 和 C5aR技术,发现和开发补体激活因子(C5a)及其受体(C5aR) 的有效特异性抑制剂
InflaRx N.V.InflaRx GmbH之母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代码 IFRX
IFX-1 (vilobelimab)公司合作方 InflaRx公司开发的抗人 C5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
STSP-0601公司开发的凝血因子 X激活剂
STSA-1002公司开发的重组抗人补体蛋白 C5a的全人源 IgG1单克隆抗体
STSP-0902公司开发的重组人神经生长因子 Fc融合蛋白
专业释义  
神经生长因子 /NGF交感神经元、感觉神经元和中枢部分胆碱能神经元生长、发育、 存活、维持功能所必需的营养因子
细胞因子由先天性和适应性免疫系统的细胞分泌的小蛋白质,其可调节免 疫应答中的多种功能
抗体机体在抗原物质刺激下,由 B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 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单克隆抗体/单抗由相同免疫细胞产生的抗体,为相同母细胞的所有克隆
补体补体是一种血清蛋白质,存在于人和脊椎动物血清及组织液中, 不耐热,活化后具有酶活性、可介导免疫应答和炎症反应。可被 抗原—抗体复合物或微生物所激活,导致病原微生物裂解或被吞 噬
C5a补体活化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炎症介质作用的活性片段
自身免疫疾病/自 身免疫系统疾病免疫系统异常攻击自身组织,导致器官或系统性损害的疾病
抑制剂使得作用靶点的生物学活性下降或消失的药物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 征/ARDS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指一种以呼吸急促和低氧血 症为主要特征的急性呼吸衰竭状态
化脓性汗腺炎/HSHidradenitis suppurativa,指一种顶泌汗腺慢性化脓性炎症
抗中性粒细胞胞浆 抗体(ANCA)相 关性血管炎/AAV一组以血清中能够检测到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为最突出特点 的系统性小血管炎,主要累及小血管。以小血管全层炎症、坏死、 伴或不伴肉芽肿形成为病理特点
少弱精子症男性生殖系统疾病,包含精子数量减少和精子运动能力低下两种 表现
神经营养性角膜炎 /NKNeurotrophic Keratitis,三叉神经角膜分支功能损伤导致的罕见 退行性眼病
血友病一组遗传性凝血功能障碍的出血性疾病,其共同的特征是活性凝 血活酶生成障碍,凝血时间延长,终身具有轻微创伤后出血倾向, 重症患者没有明显外伤也可发生“自发性”出血
凝血因子参与血液凝固过程的各种蛋白质组分
凝血酶原复合物 /PCCProthrombin complex concentrate,含凝血因子Ⅱ、Ⅶ、Ⅸ、Ⅹ及 少量其它血浆蛋白,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因凝血因子Ⅱ、Ⅶ、 Ⅸ及Ⅹ缺乏导致的出血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新药研究申请,于开始 人体临床试验之前所需的申请及批准过程
临床试验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 物的 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 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主要包括临床 I期、II期、 III期和 IV期试验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即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合同研究组织,是一种通过合 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及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等机 构提供医学研发专业化服务的学术或商业机构。
CDMOContract Development 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即医药合 同定制研发生产企业,定位是为制药企业及生物技术公司提供医 药,特别是创新药的工艺研发及制备、工艺优化、放大生产、注 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生产等定制研发生产服务的机构。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taidson (Beijing) BioPharmaceuticals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23131451
注册资本477,772,555元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 8月 1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 5月 26日
股票上市时间2011年 4月 15日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号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号码010-67875255
传真号码010-67875255
互联网网址www.staidson.com
电子信箱securities@staidson.com
经营范围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5年 12月 07日);医药、生物制品的技 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 和电话号码负责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于茂荣
 电话:010-6787525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 477,772,555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108,0545.0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24,108,0545.05%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53,664,50194.95%
1、人民币普通股453,664,50194.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总股本477,772,555100.00%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例 (%)
1熠昭科技境内非国有法人148,165,96331.01
2香塘集团境内非国有法人36,695,0087.68
3周志文境内自然人29,645,6696.20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5,721,0333.29
5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聚力 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9,382,6001.96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 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其他8,805,3001.84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例 (%)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 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其他6,011,5031.26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医药创 新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970,7001.25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5,952,1001.25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疗 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838,9001.22
合计272,188,77656.97  
发行人前 10名股东中,周志文为熠昭科技股东、董事长、总经理;华泰证 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聚力 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周志文出资设立。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熠昭科技持有发行人 148,165,96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1.01%,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熠昭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熠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8年 8月 22日
注册资本3,800万元实缴资本3,8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号 32幢 3层 B单元 301-2  

经营范围医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市场调查;销售医疗器 械Ⅰ类、通讯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周志文47.60%
 冯宇霞37.40%
 张洪山5.00%
 左从林5.00%
 李涛5.00%
 合计1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周志文、冯宇霞。周志文持有熠昭科技 47.60%股权,冯宇霞持有熠昭科技 37.40%股权,二人系夫妻关系,合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熠昭科技 85.00%股权。此外,周志文直接持有发行人6.20%的股份,周志文出资设立的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聚力 1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发行人 1.96%的股份,周志文和冯宇霞夫妇合计控制发行人表决权 39.17%的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周志文、冯宇霞的简历如下:
周志文,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8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获硕士学位。1989年至 1993年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3年至 1995年,任佛山康宝顺药业北京地区经理;1995年至 2005年,任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主任;2002年至 2009年任舒泰神(北京)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至 2009年任舒泰神(北京)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 2012年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宇霞,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药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86年 8月至 1989年 8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252医院任医生;1992年 8月至 1995年 8月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1995年创立昭衍新药并任职至今,历任昭衍新药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昭衍新药董事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所属行业
发行人是一家具有创新能力,涵盖新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发行人行业分类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编码:C27)。

2、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体制

序号部门名称部门性质主要管理职责
1国家卫生健康 委员会负责公共卫生与计划 生育管理的主要国家 级管理机构拟定国家卫生健康政策、应对人口老龄 化、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并予组织落 实,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2国家医疗保障 局负责医疗保障体系管 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 疗保障制度等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监 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组织制定医保 目录、价格政策等
3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负责管理药品并实施 监督管理的主要国家 级管理机构拟定监督管理政策,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 案及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注 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质量管理规 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 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制定检查制度并 依职责查处生产环节的违法行为等
4国家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负责对医药行业的发 展规划和行业内企业 经营进行宏观指导的 国家级管理机构负责医药行业技改投资项目立项工作,对 药品的价格进行监督管理,推进落实国家 产业政策等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医药制造业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类型名称主要内容
药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修 订)》针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 剂管理、药品管理、药品包装、药品价格和广告、 药品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 理法(2019年修订)》明确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 度、年度报告制度。新的药品管理法将临床试验由 审批制改为到期默示许可制,对生物等效性以及药 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药品注册 及临床试 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范申请药物临床试验、药品生产或药品进口、药 品注册检验以及药品注册行为。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规范》规定了对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 物等效性试验的全过程标准。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 理规范》对需要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 价研究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规定,保障公众用药安 全。
 《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 作程序(试行)》《药品附 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 批工作程序(试行)》《药 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 工作程序(试行)》鼓励研究和创制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物;鼓励以 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快具有突出临床价 值的临床急需药品上市;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规 范临床急需短缺药品等优先审评审批。
药品生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 范》(2010年修订)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机构与人 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产品、确认与验证、 文件管理、生产管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委托 生产与委托检验等规定。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2020年版)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从事 药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 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 符合法定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 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 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
医疗社会 保障管理 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 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医保 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健全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 台操作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 集中采购市场,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 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关于完善医药集中带量 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的通 知》进一步完善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和执行工作机制,引 导医疗机构、医药企业遵循并支持集中带量采购机 制,巩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成 果。
(2)医药制造业相关主要政策

名称部门实施时间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支持政策
支持创新药 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措施国家医保 局、国家卫 生健康委2025年 6月进一步完善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举措,推 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 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聚焦重大传染病、高 发重大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重点领 域。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功能,鼓 励商业健康保险、医疗互助等将创新药纳入 保障范围。
全链条支持 创新药发展 实施方案国务院2024年 7月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 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 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 制,合力助推创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 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 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
深化医药卫 生体制改革 2024年重点 工作任务国务院2024年 6月制定关于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指导性 文件,加快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品、临床 急需药品等以及创新医疗器械、疫情防控药 械审评审批。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 (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2023年 12月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和改良型 新药、儿童药、短缺药、罕见病用药,重大 疾病防治疫苗、新型抗体药物、重组蛋白质 药物、核酸药物、生物酶制剂、基因治疗和 细胞治疗药物
“十四五”医 药工业发展 规划工业和信息 化部、国家 发改委等2022年 4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提高医药产业链现代 化水平,实现供应链稳定可控,加快创新驱 动发展转型,培育新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 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构筑国际竞争新 优势,健全医药供应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 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二)行业发展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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