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10月24日 20:25:28 中财网
原标题:国轩高科: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75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董事候选人的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缜先生、王启岁先生、StevenCai先生、张宏立先生、OlafKorzinovski先生、RainerErnstSeidl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孙哲先生、乔贇先生、邱新平先生、王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枫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前述任命须以公司股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李缜先生,1964年1月生,中国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历任合肥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合肥市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缜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276,150股,持有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69%的股份,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2,125,405股,李晨先生系李缜先生之子,李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472,398股,李缜先生、李晨先生与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3,873,953股。李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王启岁先生,1984年7月生,中国国籍,武汉理工大学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化学博士后,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研总院材料分院高级工程师、高级主管,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直属三厂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公司中国业务板块总裁,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执行总裁。

王启岁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StevenCai先生,1962年10月生,美国国籍,美国韦恩州立大学硕士。

历任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特邀项目评审员,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全球专利审核委员会委员及电动车安全战略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工信部电动车技术研讨会特邀专家,中国国家电动车充电标准咨询顾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总监,中国智能电动车安全防护专家委员会委员,公司工程研究总院院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欧非业务板块总裁。

StevenCai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张宏立先生,1981年9月生,中国国籍,中国科学院金属所材料专业博士、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博士后,入选合肥市“百人计划”、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曾荣获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历任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项目科学家(ProjectScientist)、公司材料研究院院长、电池研究院院长、工程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公司董事、中国业务板块常务副总裁,合肥基地董事长。

张宏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2,5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OlafKorzinovski先生,1967年10月生,德国国籍,德国Wolfenbenbüttel专业技术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曾先后担任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波兰波尔科维采工厂规划负责人,德国萨尔茨吉特工厂发动机项目负责人,德国沃尔夫斯堡总部燃油车项目规划负责人,大众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技术总经理,德国卡塞尔工厂总经理,大众汽车股份公司零部件业务首席运营官。现任公司董事,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负责生产与零部件业务。

OlafKorzinovski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6、RainerErnstSeidl先生,1971年7月生,德国国籍,德国慕尼黑应用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学士。自1997年10月加入大众汽车股份公司后,曾先后任职于奥迪汽车股份公司(英戈尔斯塔特工厂)工程物流规划部和财务控制部,兰博基尼汽车公司财务负责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第一(财务)副总裁,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执行副总裁,大众汽车股份公司集团财务控制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埃维能欧洲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

RainerErnstSeidl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孙哲先生,1966年1月生,中国国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博士、上海复旦大学法学硕士、学士。曾先后担任上海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连续10年担任美高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2282.HK)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项目联席主任、北京大学政府治理创新研究院研究员、华润置地有限公司(1109.HK)独立非执行董事、JS环球生活有限公司(1691.HK)独立非执行董事。

孙哲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2、乔贇先生,197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历任上海市科委信息技术处科员,上海亚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天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擎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乔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邱新平先生,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北京科技大学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位。1996年5月至今,于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化学电源方面的研究工作,发表科技论文200余篇,申请专利30余项,荣获教育部自然科学奖1项,北京市政府科学技术奖2项。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邱新平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4、王枫先生,1975年2月生,中国国籍,北京工业大学学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途家网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瑞思教育开曼有限公司(纳斯达克:REDU)、闪电快车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枫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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