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5-06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鉴于当前光伏行业正经历周期性与结构性调整,公司顺应行业及市场情况的调整,决定主动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26日,协鑫集成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13日,协鑫集成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3月23日,协鑫集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27号)。 2023年6月30日,协鑫集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8月2日,协鑫集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11月10日,协鑫集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五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11月17日,协鑫集成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六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3年11月2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9日,协鑫集成先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七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18号)。 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3日,公司先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然而面对光伏行业阶段性及结构性调整的局面,公司决定主动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将资源更聚焦于技术创新迭代、产品性能提升、降本增效与全球市场渠道的深化布局,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定不移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共同化解周期性风险,助力光伏行业早日度过当前调整阶段,迈向更加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本次终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协鑫集成将以此次调整为契机,将经营重心从产能规模的横向拓展,全面转向发展质量的纵向深化。公司将坚定不移地走技术驱动发展、创新引领价值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力及提升盈利能力,努力实现更稳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性现金流,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提升公司价值,以长期、稳定、可期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