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中迪(000609):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8:35:52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迪: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5-117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案件阶段:审理阶段;
2、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202.51万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
4、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概述
2018年,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尔斯通公司”)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17,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为10年。迈尔斯通公司以其开发的“绵世·溪地湾”项目四期部分商业房产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为迈尔斯通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7,000万元,担保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2020年,公司将北京长风丽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丽景”)、迈尔斯通公司100%股权以6,346.7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攀枝花市健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丰物流”)。迈尔斯通公司继续以上述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本公司继续为迈尔斯通公司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另外,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对迈尔斯通公司在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所提供的保证担保,健丰物流力资产完成担保置换,本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若因简阳农村商业银行不同意双方制定的担保置换方案从而导致无法完成上述置换的,在公司的担保被置换前,健丰物流应保证公司不会因迈尔斯通公司的该债务问题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否则本公司在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迈尔斯通公司或健丰物流追偿,同时,健丰物流同意向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2025年2月,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告》,公司获悉根据迈尔斯通公司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迈尔斯通公司已经出现违约情形,迈尔斯通公司余额为12,799.83万元的贷款提前到期。基于前述情况,若迈尔斯通公司最终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或未能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达成一致,公司可能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5年9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收到简阳市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已就《借款合同》本金部分向相关单位申请执行证书,另就迈尔斯通公司银行借款相关利息、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在简阳市人民法院对迈尔斯通公司、本公司等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迈尔斯通公司偿付截至2025年8月8日止的欠付利息(包括罚息、复利)1,202.51万元;判令《借款合同》涉及的借款提前还款(加速到期);判令迈尔斯通公司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对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令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李勤对迈尔斯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判令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二、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诉讼文件,鉴于迈尔斯通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简阳农村商业银行向相关单位申请执行证书。目前,公司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川71执1251号,具体内容如下:
1、向简阳农村商业银行支付欠款12,799.83万元及一般债务利息,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缴纳执行费用19.54万元。

三、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就本次诉讼涉及的借款事项,迈尔斯通公司已偿还借款本金4,200.17万元,已还利息5,582.31万元,尚欠本金12,799.83万元,利息(包括罚息、复利)1,202.51万元未还。

本次公司对外担保存在健丰物流提供的反担保,如出现相关风险,公司将及时采取追讨、诉讼等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金额合计约1,175.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诉讼、仲裁事项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案件尚在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本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出具的《执行通知书》(2025)川71执1251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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