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30069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7:15:39 中财网
原标题:双一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1月03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且请在发送电子邮件、书面信函或传真后与公司电话确认(邮寄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证券部,邮政编码253007,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1月06日上午9:00-下午17:00,异地股东如采取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的,邮件、信函须于2025年11月06日下午17:00 前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1号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690;投票简称:双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07日上午9:15到9:25,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07日,9:15到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 议案   
2.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公司(签章): 受托人(签章):
附件三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联系人 
备注   
股东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通过专人送达、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到公司,参会文件以公司在登记时间内收到的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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