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688069):德林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7:01:09 中财网
原标题:德林海:德林海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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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6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8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会议签到处)。会议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2名股东代表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康乐路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胡明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6.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7.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会后统计最终网络及现场投票结果)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号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1第十条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 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第十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或管理中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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