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53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城市”)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8楼806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5年10月31日17: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755-33832999,电子邮件:boardoffice@nlt.com.cn。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龙岗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8楼806会议室 (2)联系人:易红梅 (3)联系电话:0755-33283211 (4)传真:0755-33832999 (5)邮箱:boardoffice@nlt.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78”,投票简称为“新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 / 受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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