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新奥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89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1月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5 11 3 2025 11 3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工作岗位调整,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 股股票一起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10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e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需对议案1进行回避表决;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需对议案2进行回避表决;ENNGROUPINTERNATIONALINVESTMENTLIMITED、 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王玉锁、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等针对关联(连)框架协议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3进行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1日8:30至11:00;14: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凌妍 联系电话:0316-2595599 传真:0316-2595395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11 3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11 3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