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向总经理授权过程中方案制定、行权、监督、变更等管理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总经理按照规定的程序代为行使的行为。 董事会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临时授权。一般授权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权限;临时授权是指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临时授权事项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等原则,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授权科学、适度。 第二章 授权具体事项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的总经理职责权限外,公司董事会另将以下事项授权总经理决策: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 (-----已省略余下内容,完整内容请查看交易所发布的PDF全文原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