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粮控股(00050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京粮控股京粮B 公告编号:2025-050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影响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32号),2023年公司子公司开展的部分贸易业务缺乏充分的商业实质,部分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涉及收入金额298,629,084.17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公司因2023年半年度及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存在的前期会计差错,对相关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该更正对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产生持续影响,调增资本公积989,931.26元,调减未分配利润989,931.26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3年半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相关科目。具体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二)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五)对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意见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天圆全专审字[2025]001072号),认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四、其他说明 公司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已全面严肃反思成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贸易业务的管控,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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