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00291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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