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00015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5-045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3、议案4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7人,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8日、29日9:0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楼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投票意见,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方磊、蒋丽文 电 话:0571-28327789 传 真:0571-28327791 电子邮箱:000156@wasu.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6 投票简称:华数投票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数传媒控股股
委托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单位(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 1、采用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