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1688号万祥科技8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军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0人,代表股份328,684,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69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 328,319,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7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36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36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36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审议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选举黄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1.03.候选人:选举吴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 1.01.候选人:选举黄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1.02.候选人:选举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1.03.候选人:选举吴国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2.00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选举刘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2.02.候选人:选举顾月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2.03.候选人:选举王学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8,438,707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 2.01.候选人:选举刘跃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2.02.候选人:选举顾月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2.03.候选人:选举王学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09股 3.00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623,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3%;反对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1414%;反对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37%;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19%;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19%;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5,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419%;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8%。 7.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8.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9.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0.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2.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3.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4.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52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7%;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921%;反对13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53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15.0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8,620,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3%;反对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917%;反对3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96%;弃权2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87%。 16.0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8,62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6480%;反对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74%;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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