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庭信息(301221):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0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5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3、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但不受理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请在2025年11月4日17:00前送达公司,来函地址详见登记地点,同时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登记时间:2025年11月4日9:00-18: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6号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4楼董秘办,邮编:430079(如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注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敦禹 联系电话:027-59906736 邮箱:zhu.dunyu@kotei.com.cn 027-87690695 传真: 2、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光庭信息技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武汉光庭信息技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的股份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 附注: 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填写以上信息(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4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21,投票简称:光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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