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嘉澳环保(60382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7:21:07 中财网
原标题:嘉澳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8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保对 象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271,50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511,05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01.8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10月16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澳环保”)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连云港嘉澳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1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6日和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2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嘉澳环保持股35.1892%; 连云港嘉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2.9494%; 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8.3595%; BPGlobalInvestmentsLimited持股13.5019%; 中国航油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000%。
法定代表人李元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7RCAU6F  
成立时间2022年9月22日  
注册地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  
注册资本261,444.4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 艺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 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
 资产总额518,437.87366,191.45
 负债总额356,141.48244,117.19
 资产净额162,296.39122,074.26
 营业收入236,680.1715,431.45
 净利润16,222.13-1,071.97
注1: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2:以上数据为连云港嘉澳合并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授信申请人:连云港嘉澳
保证人:嘉澳环保
保证金额:10,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贵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连云港嘉澳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连云港嘉澳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51.11亿元(其中子公司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4200万元,由嘉澳环保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80%;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42.8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64%;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8.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17%;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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