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300422):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102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3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2025 1 2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 2025 1-5 ()公司股东会审议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议案 、议案7-9、议案11)与《关于拟新增与关联方开展融资业务并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3 1-11 2 ()议案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 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10月3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收),邮编:5300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联系人:孙国权、黄洁、朱芷凝 联系电话:0771-3225158 传真:0771-3225158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422;投票简称:博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25年11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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