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通信B(200468):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22:55:59 中财网
原标题:宁通信B: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200468 证券简称:宁通信B 公告编号:2025-039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3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1月10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8号普天科技创业园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2为等额选举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5人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小兵累积投票提案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昊雯累积投票提案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克剑累积投票提案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一飞累积投票提案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星宇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提案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铁成累积投票提案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高菁累积投票提案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林奎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案   
3.00关于清算注销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的 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说明:
(1)提案1.00、2.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提案1.00、2.00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特别说明:根据深交所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3、以上提案的有关内容可查阅公司2025年10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清算注销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单位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于登记时间内将前述文件以现场、邮寄或者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邮寄或者传真、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4)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11:30、13: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8号普天科技创业园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源
电话:025-69675865
传真:025-52416518
电子邮箱:daiyuan@postel.com.cn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汇大道8号普天科技创业园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0039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68”,投票简称为“宁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 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 号 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 数量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投票意见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小兵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昊雯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克剑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一飞   
1.0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星宇   
2.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宋铁成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高菁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林奎   
非累积投票 提案     
3.00关于清算注销南京普住光网络有限公司的议案   
(填提案编码,无需回避则不填)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单位盖章:
本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此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或按以上内容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应当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若未填写有效期的,视同默认有效期为从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委托书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注:此登记表可以剪报、复印、打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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