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301023):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23 证券简称:江南奕帆 公告编号:2025-06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32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7,080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78,166,650股的0.4696%。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办理了367,08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2024 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律师针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8月3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表决事项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独立董事高烨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0月17日届满。 2、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0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32人。 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67,080股,占目前总股本的0.4696%。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情况如下:
2、因离职、身故、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3、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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