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60060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9:46:24 中财网
原标题:汇通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839号上海外滩中星君亭酒店4楼嘉年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6,393,6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7.338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颖女士主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王勇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所有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55,998,22299.2988392,4000.69583,0170.0053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豪、赵佳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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