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鲁 泰A(000726):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8:15:10 中财网
原标题:鲁 泰A: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5-056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股本817,306,5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的拟派股息总额为81,730,656.30元。因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故将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7,306,563股为基数(其中,A股591,180,598股,B股226,125,965股),每10股分配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1,730,656.30元(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59,118,059.80元,B股派发现金红利22,612,596.50元)。因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故将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扣税后,A股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香港结算(深股通)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B股非居民企业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9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依据董事会决议,按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第二天(即2025年8月28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币=0.9127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2、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1、截至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至2025年10月27日(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10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25年10月27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60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208*****132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分红派息事项,鲁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七、其他事项说明
1、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最晚于2025年11月29日(含当日)填写附件所示表格并传真至本公司,原件签章后请寄至本公司证券部。

2、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5年11月29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81号
咨询联系人:郑卫印 李琨
咨询电话:0533-5285166 传真电话:0533-5418805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附件: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代扣代缴完税事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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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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