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688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会议资料 2025年10月21日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股东大会须知.......................................................................................................................3 股东大会议程.......................................................................................................................5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8 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公司真诚希望会后与广大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互动交流,并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0)。 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1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中心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0月21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玮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0月23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10月2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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