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华光新材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0,085,5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88,63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7,796,89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169,533.5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69%。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7,796,890*0.15)÷90,085,520≈0.14619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4619)÷(1+0)=前收盘价格-0.14619元/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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