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井松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8:46:13 中财网
原标题: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846,810股,以此计算拟转增13,895,4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742,300股。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3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835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0,602,465股。

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根据上述2024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回购注销情况,基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84.681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60.2465万元
2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8,684.681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684.6810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0,060.2465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060.2465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具体办理后续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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