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形成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8:35:17 中财网
原标题:新锦动力: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书》及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君丰华益”)与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石家庄恒扬”)共同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君丰华益已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债权转让给石家庄恒扬。石家庄恒扬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王潇瑟女士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石家庄恒扬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债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权债务背景
2024年12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前期增资及股权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就股权回购相关事项,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君丰华益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并于2025年1月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2月14日,公司与君丰华益正式签署《和解协议》。公司与君丰华益之间涉及的相关债务及和解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前期增资及股权回购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关于子公司前期增资及股权回购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二、《债权转让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经君丰华益与石家庄恒扬协商一致,君丰华益将基于(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君丰华益与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签署的《和解协议》项下对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债权转让给石家庄恒扬。为此,现通知公司:请公司在本《债权转让通知书》送达后,向石家庄恒扬履行(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和解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还款义务。

三、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原债权人君丰华益于2025年9月30日将对公司所享有的剩余债权转让给石家庄恒扬。其中,石家庄恒扬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王潇瑟女士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石家庄恒扬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债权转让后被动形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70号红石原著沿街商业122号
法定代表人:王晨曦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75534839F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股权结构:石家庄融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王晨曦女士、张滋愉女士分别持有石家庄融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95% 5%
司 、 的股权,均为替王潇瑟女士代持股份,从而构成王潇瑟女士间接持有石家庄恒扬100%股权。王潇瑟女士为公司实控人之一致行动人、董事,石家庄恒扬为王潇瑟女士的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石家庄恒扬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家庄恒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债权转让不涉及公司与其他方签署相关协议,后续公司需向石家庄恒扬履行(2023)京仲裁字第1081号《裁决书》及《和解协议》项下尚未履行完毕的还款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权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裁决书》及《和解协议》对该债务进行清偿。本次被动形成关联交易为债权转让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市场化结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深圳市君丰华益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石家庄恒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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