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安彩高科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使总经理办公会的决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活动执行机构,负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及党委会纪要有关事项,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加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 第四条 出席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除会议纪要转发和约定会议传达的内容外,对其他事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对提供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会后由有关部门统一存档或销毁。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一)审定年度和半年度工作报告、年度经营目标; (二)审定年度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 (三)审定利润分配草案和弥补亏损草案; (四)审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 (六)审定公司贷款事项; (七)研究决定公司重大招投标事项; (八)安排布置月度重点工作; (九)研究决定公司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事项; (十)分析公司当期经营和安全生产状况,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 (十一)分解落实董事会批准的各项工作; (十二)研究公司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 (十三)审议公司年度技改计划,重大设计变更、技改,新品开发等议题; (十四)通报公司建设、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或突发事项及重点工作、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十五)审议下属参控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的特别议题,讨论下属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研究落实党委会议决策的有关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应诉事项; (十八)其他需要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参会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工厂、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公司总经理为召集人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提出: (一)公司董事会、党委会要求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二)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提议的事项; (三)各部门及子公司提议的事项; (四)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提交程序: 部门提出议题—有关部门会签—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相关领导会签——行政管理部门汇总—报会议召集人—会议召集人同意上会。议题提交人应按照公司议题格式进行议题提交,并负责跟踪催办。 第九条 董事会要求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由董事会秘书协调有关部门提交会议研究。 第十条 会议组织部门将上会议题及相关资料整理后,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员和议程,原则上提前一天发布会议通知。不得擅自将未完成会签的议题列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召开。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必须有1/2以上的应参会人员到会才能召开。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明确意见,会议主持人发表结论性意见。讨论事项应由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的审议和决策: (一)提交到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由议题提出部门负责人汇报; (二)总经理办公会对提交的议题逐项研究,与会人员要对议题发表明确意见,总经理综合与会人员意见作出决策; (三)会议记录人负责记录总经理办公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经总经理签署后印发。 第十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编号并归档。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签发。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有上会议题必须在上会之前充分沟通,主持会议的领导决定议题是否上会研究。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的实施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列明的需各有关部门落实执行的事项,由各分管领导督促落实。 第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督办总经理办公会纪要落实情况,并负责在下次总经理办公会前报告落实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规则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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