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安彩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9:41:11 中财网
原标题:安彩高科:安彩高科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2025—044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合伙人(股东)76人,注册会计师39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人。

中勤万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7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9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6亿元。2024年度,中勤万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1家,收费总额0.3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024年12月31日):5,265.19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3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开元,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黄凯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的要求。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81万元,较上期同比减少18.02%。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本年度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信永中和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信永中和、中勤万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予以指导并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用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同意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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