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瑞科技(68830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8:36:16 中财网
原标题:奕瑞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年 7月 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95号),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362.27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1,374.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87.69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5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奕瑞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募集资金运用方向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1X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 设项目156,313.48117,362.27115,987.69
合计156,313.48117,362.27115,987.6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0,344.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
1X线真空器件及综合解决方案建设项目115,987.6910,344.4610,344.46
总计115,987.6910,344.4610,344.46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1,374.57万元。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10.94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610.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费用类别发行费用总额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置换 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850.00200.00200.00
2律师费用357.73357.73357.73
3审计及验资费用100.0040.0040.00
5其他发行费用43.2513.2113.21
6信息披露费用23.58--
合计1,374.57610.94610.94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10.94万元。

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5年 9月 25日到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344.46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10.94万元。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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