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甬金股份(603995):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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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7:57:2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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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甬金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
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
甬金转债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担
保
对
象
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5,0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8,828.28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担
保
对
象
二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15,000.00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5,320.00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担
保
对
象
三 | 被担保人名称 | 新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 | 25,638.81万元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28,436.02万元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534,192.81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7.94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年高保字第023号),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甬金”)申请的存量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杭义四部额保字20250915第003号),为全资子公司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甬金”)申请的存量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公司与越南
工商银行胡志明市分行于2025年9月26日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18/2025),为控股子公司新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越南新越”)申请的存量借款提供最高不超过95,057,150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25,638.81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间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只涉及公司一家,越南新越母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下称“越南甬金”)之少数股东佛山市联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对本次担保按照其相应少数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2025年5月6日,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2025年9月1日,该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担保预计的相关事项,2025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65亿元,敞口余额不超过45亿元(含存量及2025年预计新增,包括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担保总额15亿元,担保余额为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0亿元,担保余额为35亿元,两者担保额度可以进行内部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公司管理层可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并补充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公司本次为广东甬金、江苏甬金的担保占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越南新越的担保占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担保
方 | 被
担
保
方 | 担保
方持
股比
例 | 被担保
方最近
一期资
产负债
率 | 截至目前担
保余额
(万元) | 本次新增担
保额度 | 担 保
额 度
占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 担保
预计
有效
期 | 是
否
关
联
担
保 | 是否
有反
担保 |
| | | | | | 期 净
资 产
比例 |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 | | | | | |
甬金
科技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 广
东
甬
金 | 75% | 55.11% | 28,828.28 | 15,000万元 | 2.57% | 至
2025
年度
股东
大会
召开
之日
止 | 否 | 否 |
| 江
苏
甬
金 | 100% | 39.56% | 55,320.00 | 15,000万元 | 2.57% | | | |
| | | | | | | | 否 | 否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 | | | | | |
甬金
科技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 越
南
新
越 | 72% | 80.58% | 28,436.02 | 95,057,150
万越南盾
(约合人民币
25,638.81万
元) | 4.39% | 至
2025
年度
股东
大会
召开
之日
止 | 否 | 是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被担保人名称 | 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
佛山市鑫宏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股25% |
法定代表人 | 李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700MA51B1PGXD |
成立时间 | 2018年2月1日 |
注册地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三横路9号 |
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材料
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76,746.11 | 176,997.04 |
| 负债总额 | 97,412.86 | 83,592.82 |
| 资产净额 | 79,333.25 | 93,404.22 |
| 营业收入 | 666,573.38 | 1,562,182.42 |
| 净利润 | 10,929.02 | 28,245.91 |
2、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董赵勇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12564302928D | | |
成立时间 | 2010年11月4日 | | |
注册地 |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路111号 |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材料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
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92,063.54 | 276,150.01 |
| 负债总额 | 115,535.64 | 109,347.63 |
| 资产净额 | 176,527.90 | 166,802.38 |
| 营业收入 | 286,850.73 | 645,660.31 |
| 净利润 | 9,725.52 | 18,163.72 |
3、新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新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控股子公司甬金金属科技(越南)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邵星 |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2月1日 | | |
注册地 | 越南乂安省宜禄县宜同社伟华工业园Zone1、B2地块 | | |
注册资本 | 8136.37万美元 | | |
经营范围 | 加工不锈钢、精密超薄不锈钢板,加工、制造不锈钢板
金属材料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未
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5,993.12 | 112,808.03 |
| 负债总额 | 117,635.93 | 92,810.07 |
| 资产净额 | 28,357.19 | 19,997.96 |
| 营业收入 | 65,880.84 | 23,061.31 |
| 净利润 | -2,518.78 | -1,737.0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 | 《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2025年高保 |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
同》(编号:平银杭义 | 《担保合同》(编号:
18/2025) |
| 字第023号) | 四部额保字20250915
第003号) | |
担保
方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
被担
保方 | 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
限公司 | 江苏甬金金属科技有
限公司 | 新越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债权
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阳江分行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义乌分行 | 越南工商银行胡志明市
分行 |
担保
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
金额 | 人民币15,000万元 | 人民币15,000万元 | 95,057,150万越南盾
(约合人民币25,638.81
万元) |
担保
范围 | 主债权本金及基于主
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
利息(包括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
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等,也属于被
担保债权,其具体金
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 | 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对
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
债权,包括在债权确
定期间内,甲方因与
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
而产生的债权,以及
其相应的利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
本合同第1.4条所约
定的全部债权。 | 保证人同意保证借款人
履行其与贷款人于保证
人签署本合同之前、同
时及/或之后签署的《信
贷协议》(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额度协议、担
保协议、贴现协议、开
立信用证相关文件、其
他信贷协议及其修改和
补充(如有)……)项
下产生的无担保债务,
并保证借款人按时足额
偿还债务(包括本金、
利息、费用、罚金、损
害赔偿金及其他财务义
务)。 |
保证
期间 |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
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
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
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
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授
信展期的,则保证期
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
满之日后三年;若主
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
项授信种类的,每一
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 | 本担保合同自甲、乙双
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
效,至上述授权额度合
同项下贷款到期日为
止。甲方以协议约定的
到期付款日前为担保期
间,至贷款到期前到期
为止,借款人提前偿还
全部贷款,担保期间至
到期日前本金及利息全
部偿还为止。 |
反担
保情
况 | 无 | 无 | 越南新越母公司越南甬
金之少数股东佛山市联
鸿源不锈钢有限公司对
本次担保按照其相应少
数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
证担保的反担保。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广东甬金、江苏甬金、越南新越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广东甬金、江苏甬金、越南新越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履约能力和财务风险可控。越南甬金少数股东已对相关担保按照其相应少数股权比例提供一般保证担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534,192.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9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94,962.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22%;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