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600475):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余热锅炉合同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6:46:01 中财网
原标题: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余热锅炉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6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余热锅炉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近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成功签约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由我公司向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余热锅炉,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6,010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余热锅炉合同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将占柬埔寨全国总发电量的四分之一,系当地标杆工程,为公司后续深化区域合作、拓展东南亚清洁能源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近日,公司成功签约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采购合同,由我公司向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余热锅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6,010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 2 450MW
、合同名称:柬埔寨国公省 × 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
采购合同
2、合同双方
需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设备,以及专用工具、技术图纸和资料、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需方安装人员的培训、对现场安装的指导、质量保证期内维护和维修的指导、试验检验、参加相关技术联络会)等。

(二)合同需方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博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注册资本:41257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2-03-17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8、股东情况: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00%控股。

9、履约能力分析: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0、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需方: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供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柬埔寨国公省2×450MW燃机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余热锅炉设备,以及专用工具、技术图纸和资料、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需方安装人员的培训、对现场安装的指导、质量保证期内维护和维修的指导、试验检验、参加相关技术联络会)等。

(三)交货日期
本合同全部设备材料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在应满足需方的指示以及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需根据设备制造及交货进度表,预计2026年年内完成全部交付。

(四)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160,10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零壹拾万元整),含增值税。

(五)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余热锅炉合同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预计将占柬埔寨全国总发洁能源市场奠定坚实基础。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及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合同单笔金额超过 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生效条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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