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0025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5-3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情况; 2、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交易时间,即上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安徽饭店四楼白马峰厅。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其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16,690,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8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2,406,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283,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4,639,6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355,6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0%。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0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283,9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1%。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65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23%;反对6,9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38%;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02,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841%;反对6,9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667%;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制定和修订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524,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46%;反对6,11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16%;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473,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03%;反对6,114,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505%;弃权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袁其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0,078,474股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袁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79,581股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胡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78,474股 3.04.候选人:关于选举徐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89,575股 3.05.候选人:关于选举左声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10,078,46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关于选举袁其荣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027,674股 3.02.候选人:关于选举袁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028,781股 3.03.候选人:关于选举胡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027,674股 3.04.候选人:关于选举徐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038,775股 3.05.候选人:关于选举左声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8,027,667股 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关于选举魏朱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168,366股 4.02.候选人:关于选举朱克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068,359股 4.03.候选人:关于选举沙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0,168,3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关于选举魏朱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117,566股 4.02.候选人:关于选举朱克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017,559股 4.03.候选人:关于选举沙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8,117,564股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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