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固德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3元/股(含)调整为70元/股(含),同时预计回购数量随价格上限调整而发生变化。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和2025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29,522股,占公司总股本242,772,935的比例为1.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5.99元/股,最低价为40.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5,315,12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3 盛屯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屯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5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6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82元/股,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5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66%,购买的最高价为8.7500元/股、最低价为8.102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5,545.00元(不含交易手续费)。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3 大胜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胜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 交易概述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与厦门乾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炳龙、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曾用名: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中乾”)及远东中乾其他股东等相关方签署《关于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向远东中乾增资,取得4.1096%股权,对应当时远东中乾注册资本1,147.55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根据《投资协议》,公司与远东中乾约定了相关业绩要求、回购及保证条款。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行使回购权及拟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行使《投资协议》中约定的回购权并签订《关于吉特利环保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回购事宜作补充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不行使回购权及拟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回购权暨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启动股权回购程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变更等。并于当日与远东中乾、苏炳龙、厦门同盈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乾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远东中乾(厦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回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回购权暨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 交易最新进展情况 根据《股份回购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部收到对方支付的投资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39,126,575.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远东中乾的股权。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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