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4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上海方谊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5、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2026年1月2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方谊严格遵守已经披露过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上海方谊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1:18 金银河: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数不超过617,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辛志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如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21:18 德福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为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首发前股份减持。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止。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禁止减持的情形。 【20:48 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生材”)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2,814,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中石化资本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根据公司届时最新的总股本数量及减持计划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0:03 佳力奇: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1月24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西安现代、明瑞一号和明瑞二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3 郑中设计: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信息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含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增加的股份)、受让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2026年1月26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997,606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99,20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998,404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亚泰一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亚泰一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具体如下: 1、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的5%的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可以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 3、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泰一兆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03 百亚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元汇投资、元周投资、元向投资系公司上市前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计划减持数量和比例:
5、减持时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元汇投资、元周投资、元向投资及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8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嘉定建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建业”)持有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6,682,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8%。上海嘉定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定科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9,551,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嘉定建业与嘉定科投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6,234,306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嘉定建业与嘉定科投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嘉定建业与嘉定科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4,996,854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嘉定建业减持股份不超过7,498,4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嘉定科投减持股份不超过7,498,4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19:33 晨光生物: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的股份。 (3)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拟减持期间、方式、数量、比例:计划于本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凤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股份减持承诺: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李凤飞遵守承诺,公司未发现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凤飞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凤飞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9:33 盛视科技: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智能人和云智慧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上述平台自成立并持有公司股份以来已近十年,本次减持旨在改善员工生活质量,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其孳生的股份。 (三)减持期间、减持的数量和比例:智能人和云智慧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83.83万股公司股份(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智能人和云智慧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上限不变。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具体依实际情况而定。 (五)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并遵守相关承诺。 (六)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智能人和云智慧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事宜承诺如下: “1.盛视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盛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也不由盛视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按照盛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盛视科技股票。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50.00%,在限售期满后第二年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100.00%。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其中:①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③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企业在盛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盛视科技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盛视科技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盛视科技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七)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9:03 芯源微:芯源微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汪明波女士持有公司107,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35%,股份来源为其他方式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汪明波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9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34%。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18:23 密尔克卫: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密尔克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689,59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0%;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仁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065,4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32%;股东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联茂林”)持有公司股份1,616,61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陈银河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71,8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81,200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90,600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李仁莉女士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371,8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0%,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81,200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790,600股。 公司股东君联茂林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 不超过1,616,613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2%,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6,000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60,613股。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分别收到陈银河先生、李仁莉女士、君联茂林发来的《关于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0:18 赫美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安排及经营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2025年3月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自原大股东王雨霏。 3、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9,337,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3,112,5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6,225,0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天蝎座基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天蝎座基金在受让股权时未有承诺事项,且持股后也未有承诺事项。 8、天蝎座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00:18 浙江众成:关于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陈健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配股时所认购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陈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173,38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6年1月23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与履行情况 陈健先生目前没有需要遵守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三)陈健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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