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002937):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70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0.60元/股(含) 3、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年9月30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等相关公告。 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按0.099983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9,772,783.7元÷297,777,837股=0.0999832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七位)。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9832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据此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30.70元/股-0.0999832元/股≈30.6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2.1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96.0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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