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002969):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9元/股 2.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7元/股 3.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9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回购报告书》(2024-100)。 二、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在实施权益分配登记日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948,370,508股×0.02元/股=18,967,410.16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8517元/股(含税)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8,967,410.16元/955,451,508股=0.0198517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情况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517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实施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3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4.39元/股-0.0198517元/股≈4.37元/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7元/股(含),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7,162,471股-34,324,94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1.80%-3.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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