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30051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
证券代码:300519 证券简称:新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嵊州市和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丰投资”)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和丰投资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和丰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9%),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现将和丰投资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和丰投资不存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和丰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1,599,900股,减持数量、价格均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3、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和丰投资持有公司15.74%股份,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股东和丰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和丰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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