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0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 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近日,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其拟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钨业持有公司股份26,67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9.10%)。厦门钨业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2,92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15,137,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16%),长江晨道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2,92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 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293,292,435股,即目前总股本294,717,182股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424,747股。下同。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厦门钨业 1、股东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钨业持有公司股份26,676,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9.1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67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长江晨道 1、股东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江晨道持有公司股份15,137,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5.16%。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137,93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厦门钨业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932,924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其中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厦门钨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二)长江晨道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及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932,924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其中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从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长江晨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厦门钨业、长江晨道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厦门钨业、长江晨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厦门钨业、长江晨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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