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00081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19:21:20 中财网
原标题:冰轮环境: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5-030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61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74,8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92,638,145股的0.894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限售起始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9月22日。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监事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相关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于2025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1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8,874,840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了相关解锁事宜,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业务骨干
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公司于2023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于2023年9月8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621名激励对象授予17,270,000股限制性股票;2023
年11月9日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55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上市日分别为2023年9月20日和2023年11月21日。该
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如下: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监事
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2、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烟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烟台市国资委”)《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烟国资〔2023〕55
号),烟台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3年7月2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
24日期间,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23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及其他相关事宜,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监事
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9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621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1,727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8、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
监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推迟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11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推迟授予部分的
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合计55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0,0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657,804股变更为763,567,804
股。

13、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
售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
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公司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2023年9月8日,上市日为2023年9月20日,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9月19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
安排。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审查,结果如下:

公司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年的 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1、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 业绩指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增长率(以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2020-2022年净利润均值 不低于34%,或不低于 为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益及汇兑损益影响) 标企业75分位值 2023年平均净资产收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益率不低于6.00%,或 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影响) 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 值 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 资产负债率 高于60% 注: (1)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公司有增发、配股等再融 资事项,在计算公司业绩指标达成值时将根据再融资的相 关规划剔除对应期间再融资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变动额; (2)上述指标均是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数据。 上述“净利润增长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 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汇兑损益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 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履行相 应的审批备案程序; (4)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并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 2、对标企业 公司选取与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具有可比性的 20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根据《激励计划》确定的 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结 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上会师报 字(2024)第2496号)及 公司披露的2019年-2023 年年度报告,净利润增长 率、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 标的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 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并剔除汇兑损益影 响作为计算依据。 2020-2022年平均调整后 净 利 润 为 247,436,760.00元, 2023年调整后净利润为 572,272,785.33元,公司 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131.28%,不低于考核目标 34%;2023年平均净资产 为 5,157,678,908.22元, 公司2023年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为11.10%,不低于 考核目标6%;公司2023 年资产负债率为49.72%, 不高于考核目标60%。 综上,公司2023年业绩完 成达到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业绩考核要求,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业绩指标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增长率(以 2020-2022年净利润均值 为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及汇兑损益影响)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34%,或不低于 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 标企业75分位值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及汇兑损益 影响)2023年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6.00%,或 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 值 
 资产负债率2023年资产负债率不 高于60%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

 1000404.SZ长虹华意  
 2002011.SZ盾安环境  
 3002418.SZ康盛股份  
 4002630.SZ华西能源  
 5002639.SZ雪人股份  
 6002686.SZ亿利达  
 7300004.SZ南风股份  
 8300257.SZ开山股份  
 9300411.SZ金盾股份  
 10300694.SZ蠡湖股份  
 11600619.SH海立股份  
 12600202.SH哈空调  
 13601956.SH东贝集团  
 14300263.SZ隆华科技  
 15301010.SZ晶雪节能  
 16603269.SH海鸥股份  
 17603320.SH迪贝电气  
 18300228.SZ福瑞特装  
 19000530.SZ冰山冷热  
 20600481.SH双良节能  
      
(四)激励对象层面的个人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中不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况。 激励对象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个人 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考核评价参考(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621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已不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由公 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155,000股限制性 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其中 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如下: 考评结果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在完成公司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各年 实际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解除限 售比例。9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完 成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65,000股将由公司回购注 销。 (2)其余616名激励对 象,609名激励对象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为“A、B”,持有股权 激 励 限 制 性 股 票 21,996,000股,按第一期 解除限售比例40%计算, 应解除限售股份为 8,798,400股,本期予以 100%解除限售;7名激励 对象考评结果为“C”, 持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73,000股,按第一期解 除限售比例40%计算,应 解除限售股份为109,200 股,本期予以70%解除限 售,即76,440股,本次合 计解除限售股份为 8,874,840股。本期考评 结果为“C”对应不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32,760股;4名激励对象 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 解除劳动关系,满足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 限制(其中1名激励对象 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为C),本次解除限 售后其余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62,400股。 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将由 公司回购注销。    
 考评结果ABCD
 解除限售比例100%70%0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
有权决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16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8,874,840
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

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由642人调整为623
人,因激励对象减少而产生的限制性股票份额部分分配给现有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784万股调整为1,782万股A股普
通股。

公司董事长李增群、副总裁葛运江的亲属在2023年9月8日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行为,公司按照《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推迟了向李增群、葛运江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1月5日召开的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对因个人或客观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9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因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85元/股调整为7.75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剩余17,7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2023年9月8日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617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7,
180,000股。

2、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29日,公司
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
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63,567,804
股变更为992,638,145股。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由17,730,000股
调整为23,049,000股,其中2023年9月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17,180,000股调整为22,334,000股,2023年11月9日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550,000股调整为715,000股。因公司于2025年1
月10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5年5月29日完成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75元/股
调整为5.77元/股。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辞职,涉及
限制性股票65,000股;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行使时间限制(其中1名激励对
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本次解除限售后其余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62,400股;7名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0.7),对应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2,760股。公司对上述1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160,1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截至目
前,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874,840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992,638,145股的0.89%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616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姓名职务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2025年公积 金转增股本 调整后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解除限 售的股数 (万股)本次可解 除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可解除限售 数量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 的比例继续锁定的 股数 (万股)
赵宝国董事、总裁2532.50130.01%19.5
舒建国董事、常务副总裁1519.507.80.008%11.7
卢绍宾副总裁1519.507.80.008%11.7
焦玉学副总裁1519.507.80.008%11.7
吴利利副总裁兼总会计师1519.507.80.008%11.7
张会明副总裁1519.507.80.008%11.7
孙秀欣董事会秘书1519.507.80.008%11.7
管理骨干及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609人)1,5982077.40827.6840.83%1249.716 
合计(616人)1,7132226.90887.4840.89%1339.416 
注:
(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上表如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
股票的买卖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中
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序 号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 
  占比 股数(股) (%)    
     股数(股)占比 (%)
1限售流通股23,060,7222.32-8,874,84014,185,8821.43
2无限售流通股969,577,42397.688,874,840978,452,26398.57
合 计992,638,1451000992,638,145100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