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利源股份(002501):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29日、2022年1月4日、2022年9月3日、2023年5月11日、2023年7月1日、2024年8月14日、2024年11月1日、2025年1月9日、2025年2月26日、2025 年4月2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9日、2025 年7月19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23日和2025年9月10日披露了 原告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2024-044、2024-071和2025-052)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2022-077、2023-022、2023-033、2025-002、2025-012、2025-030、2025-040、2025-051、2025-056、2025-057、2025-061和2025-066)。 近日,公司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合称“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具体情况如下:(一)提起上诉46件,部分被告及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诉请金额合计4,290.96万元,一审判赔金额合计332.72万元。 (二)收到二审判决2件,诉请金额合计4,860.69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目前,本案已由法院送达了《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上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案件涉及事项为公司重整前的事项,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密切关注上述案件进展,依法主张并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二)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上诉状》《民事判决书》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