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688577):浙海德曼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高长泉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娄杭先生、高长泉先生、刘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娄杭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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